“有些人弃剑如遗,有些人终身不负,人的信念,总是有所不同。”

[Damijay]永昼曲



*情景描写复健


*荒诞不经的故事






他很少认真看看哥谭的夜,或是说,他从来没有认真看过。


十二岁时达米安来到这里时他并不在意“哥谭”究竟是什么,他在意的是“韦恩”。从几百年前就已然如此的韦恩庄园是柔软的海波,泛着象牙白色的泡沫和名为永恒的浪漫,将来自大漠深处的小王子拥进它宽广的怀抱之中,给予他平和、给予他爱、给予他一切。


达米安不曾提起,但他热爱韦恩庄园的一砖一瓦。没有人比他更加熟悉何处的大理石砖上有着破碎的波纹,也没有人比他更清楚阁楼上的木板里是否真的藏着猫头鹰和食尸鬼。这日子如此明亮,他有时甚至希望太阳永远停驻在哥谭上空,熊熊燃烧下去,获得他生命中的永昼。


不过夜晚总是不知疲倦的到来,每天,再一天,又一天。罗宾喜爱夜晚,沉溺于在夜晚中捕捉猎物的快感和饮血止渴的自我撕裂之中,他是否是个杀手,还是什么英雄——自我剖析于达米安是从未停止的事情。




那是再寻常不过的晚上,达米安正珍而重之地将罗宾制服挂到制服柜里,父亲已经回去睡觉了。他正凝视着顶灯映射的幽幽的蓝光时,遥远的洞口忽然传来了一个声音。那声音不大不小,却足以打碎这空间内的寂静惊起一片黑压压的蝙蝠,在空荡的洞内折射无数回声:


“恶魔崽子,”杰森没有戴面罩,甚至没有戴面具,白T恤牛仔裤一身烟火气,“看看哥谭的夜晚吗。”


达米安如何明白了他的深意呢?可他就是弄懂了。他合上制服柜的门,透明的玻璃忠诚地映出他面无表情的样子和亘古不变的黑暗:“我不需要,我是个韦恩。”


“你需要。”杰森轻轻笑了一声,周围的岩窟镜子一样将那细微的声音扩大到让达米安耳鸣。他抬头望去,杰森的身影几乎湮没在完完全全的黑暗之中,蝙蝠翩翩起舞飞过他身侧,遮住他鞋尖露出来的唯一一点光亮。


于是他们启程了,没有制服,没有钩爪枪,没有小道具。陶德到底要带他去看怎样的哥谭呢,达米安并不知晓,但他知道,如果陶德带他去看的是与夜巡无二的哥谭他一定会狠狠地揍一顿他,为了自己被浪费掉的睡眠时间。


他们穿过海滨大桥,风卷云涌的海岸也只有几艘渔船还亮着残破的灯,偶尔在风雨飘摇中传出来着几百年前的汽笛声。是啊,风雨飘摇,哥谭又下起雨了,他们没有一个人带着伞或是雨衣,让躯壳和灵魂都在雨中淋湿似乎是哥谭人的天性。只是达米安仍不习惯这种感觉,他凝视着车灯前无力飘落的雨丝缩了缩脖子,杰森背后张了眼睛一样把他抻平了,像抻开蜷缩的玻璃糖纸一样抻得皱皱巴巴却勉强合格。


达米安忽然就在这一刻嗅到柏油路面上淋湿的雨水气息,被压实在十厘米以下的泥土像是要就着下渗的雨露发芽生长。明晃晃的一片月光漏过钢筋水泥的桥架支离破碎地漏下来,照亮了他们脚底的海浪,碎玉投珠翻涌而上,甚至微微触及了达米安的脚尖——在这不可视的黑暗之海中,有多少东西正勇敢地向死而生。


“这是你想给我看的哥谭吗?”


在这不能视的黑暗之城中,又有多少东西在勇敢地向死而生啊。


杰森没有说话。他们仍在机车上向前,穿破铁幕与迷雾,蟋蟀在达米安的耳边轻轻的唱着歌:


“给哥谭以生命,而不是给生命以哥谭……”


他们骑过并不温柔的海浪,骑过珍珠与暗巷的幻梦,骑过彩带和飘花下支离的幸福,骑过沸腾而滚烫的冷酷仙境,骑过崩塌且破碎的生活,也骑过没有太阳升起的岁月。雨停时他们到达哥谭的一片高地,架好的望远镜上蒙着透明的塑料雨衣,雨衣上所有的露水都反射着他们的眼睛。


杰森轻轻捂住达米安的眼,“别偷看,抬起头。”


达米安想说自己看过的星空总都比哥谭好看太多,赤道上永远晴朗的沙漠里总会有不少的观星客。他还想说你都带了望远镜为什么还让我亲眼去看,带了雨衣为什么还不给我披一件。


但他都没说,因为杰森松开了手,他看到此生最为难忘的星空,所有的恒星在光年之外散发出自己的光芒,走过遥遥的旅途,沾染雨水的潮气柔和了达米安的双眼。聚散的星云残缺而透明,像是一幅幅蝉翼般扇动到他面前。这并不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星空,无云无雨也无雾的夜晚远比所有人想象中都要震撼而宏大,但这也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星空,甚于埃塞俄比亚长长的星河。


他曾经以为杰森·陶德不过是一个在黑暗中迷失的人,但事实却是他点亮了达米安从此以后每一个夜晚。他牵引着达米安的双手,伴随着飘落的知更鸟羽毛和跨越时空的星光,在哥谭的夜晚以黑暗与深渊为琴键,奏响了不曾停歇的永昼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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